南昌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费:每人每年最高2000元,6月1日起执行
南昌住房公积金政策迎来新调整。根据公开信息,自2026年6月1日起,符合条件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配偶,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自有住房物业服务费,年度提取上限为每人2000元。
据了解,该政策适用于南昌市行政区域内自有住房,并要求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。符合条件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可按规定申请,每年可提取一次。
在办理渠道上,职工可通过“南昌公积金”微信公众号或个人网上业务大厅线上办理,部分特殊情况需前往线下窗口申请。此次将物业费纳入公积金提取范围,意味着南昌公积金使用场景进一步拓展,从购房、还贷延伸至日常居住支出,有助于减轻职工住房消费负担。
从政策释放的信号看,这是一项比较接地气的民生优化。过去公积金更多用于买房、租房和还贷,现在开始覆盖物业费这样的居住日常支出,对已购房家庭尤其是长期缴存职工来说,实际获得感会更强。
需要注意的是,该政策面向的是已取得不动产权证的自有住房,且通常按规定时间办理申请。对于想办理的市民,建议优先通过官方渠道查看具体细则和办理要求,以免错过办理时间。
资料来源:
1. https://ncgjj.nc.gov.cn/nczfgjj/tqbszn/202606/6cab979c7150412c9ffc242f5f01a2b0.shtml
2. https://ncgjj.nc.gov.cn/nczfgjj/wytq/jump.shtml
3. https://jx.ifeng.com/c/8tdEcL7MyVj
4. https://finance.sina.com.cn/wm/2026-06-03/doc-iniaarqx1105460.shtml